近日,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》。明确将55种药品纳入第11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,并将于2025年10月21日上海开标。
国家医保局指出,本次集采方案制定和修改过程中,充分遵循了“稳临床、保质量、防围标、反内卷”的原则。
本次集采对投标企业的质控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。要求投标企业或其委托生产企业有2年以上同类剂型生产经验。优先考虑临床认可、质量稳定的企业。
进一步完善了防范围标行为的措施,同时反对过度内卷。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,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做出不低于成本报价的承诺,对于低于“入围均价的50%”的企业,要求其对报价合理性作出声明。
同时在本次集采的55个品种中,有25个品种有参比制剂(即原研药)参加,报量份额约为30%。
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 蒋昌松:大家最关心的是集采药品降价之后,可能导致药品质量下降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保质量的措施显得很重要。全覆盖地抽检中选的产品和中选企业的生产线,原料药、主要的辅料、主要的包材、主要的工艺变更需要公开。